11月2日-3日,省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杨焕处长、市局梁少华副局长分别组成督导组对莞城街道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莞城分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检查了莞城向阳路大参林药店等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店内销售的保健食品标识标签、价格标示、提醒标识等,详细查看了保健食品相关进货资质、检验报告及进销货台账,并询问该店经营情况,同负责人就如何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杜绝欺诈和夸大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交流。
通过督导检查,督导组充分肯定了莞城街道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成效。督导组强调要巩固成绩,继续扎实开展好保健食品整治工作,不断完善细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