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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报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节应节食品月饼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35号)

    编辑日期:2019-09-11 15:54:34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秋佳节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应节食品月饼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在全市33个镇街(园区)的流通、餐饮和生产环节的8类场所,随机抽取月饼样品431批次,覆盖156家月饼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质量不达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不达标问题

        (一)东莞市愉粤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半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沙奶黄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结果为初检结果,异议期未过。

        (二)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东莞万江商场销售的标称常熟市圣百合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桃山皮月饼(泰式榴莲口味)(热加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结果为初检结果,异议期未过,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

        (三)东莞市樟木头文斌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冠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皮菠萝味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结果为初检结果,异议期未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通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目前正依法核实和处置中。

        中秋节月饼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