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9年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届时全省将评选出不超过10家获奖企业或组织,其中大型企业不超过5家,中小型企业或组织不超过5家。
按申报要求,申报2019年度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当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五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推广及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两年以上;产品、服务、建筑工程和经营质量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在近三年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最近三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制造业、建筑业企业经济效益好,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且2018年度销售额(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经济效益好,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且2018年度销售额(或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非营利性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并获得主管部门或省行业协会推荐。此外还要求申报企业或组织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同时,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子公司在间隔两届后可以申报。
据了解,本次申报对象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制造业(食品、药品类生产企业暂不列入申报范围)、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或组织。相关企业或组织可于8月23日前,前往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由材料受理单位对申报企业实施资格初审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经综合市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并于8月2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