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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资讯

    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食品储存篇)

    编辑日期:2019-01-29 16:58:50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春佳节前,家家户户都会大量采购年货。尽管冬季天气寒冷,但是因春节假期时间跨度相对较长,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储存要注意以下问题:

        科学储存食物。食品储存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未食用完的食品应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进行保存。

        隔餐食品要彻底煮透。在外购买的熟食、或外出就餐时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及时清理已经变质的食品,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后方可再食用。

        冰箱不是“保险箱”。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较好,不得超过10天。冷藏食品加工制作前应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煮透后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