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刀剪和空气净化器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一、刀剪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134家企业生产的250批次刀剪产品。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不合格项目涉及强度和硬度2个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一 2016年广东省刀剪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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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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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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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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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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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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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或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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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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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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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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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得利刀剪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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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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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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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r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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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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刃口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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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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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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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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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切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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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厨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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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氏体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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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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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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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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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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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骏成五金刀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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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柄牛扒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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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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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r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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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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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度;
2.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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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阳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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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查依据GB/T 15067.2—1994《不锈钢餐具》及明示质量要求,对不锈钢餐具—刀的耐腐蚀性、强度、手柄连接的牢固性、刀片硬度、抗冲击、非金属手柄抗热变形、空心手柄抗渗水、标志包装、不锈钢化学成分、卫生要求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QB/T 1924—1993《菜刀》、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及明示质量要求,对菜刀硬度、粗糙度、金相组织、平整性、刀柄、不锈钢化学成分、卫生要求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QB/T 2141.1—1995《日用小刀》及明示质量要求,对不锈钢小刀的不锈钢化学成分、硬度、金相组织、刃口、弹性、表面粗糙度、成刀要求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QB/T 1966—1994《民用剪刀》及明示质量要求,对不锈钢剪刀的刃口硬度、金相组织、剪切性能、里外口粗糙度、剪体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二、空气净化器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17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0%。不合格项目涉及空气净化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3个项目。(具体情况见表二)
表二 2016年广东省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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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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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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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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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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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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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或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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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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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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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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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深圳市优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厂:东莞市普锐美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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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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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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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500F-U6 220V ~ 50Hz 6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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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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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骚扰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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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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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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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迈威尔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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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n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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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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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400G-F70 230V~50Hz 6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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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7-3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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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骚扰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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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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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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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格瑞卫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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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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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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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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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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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功率和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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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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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颗粒物洁净空气量、颗粒物净化能效、噪声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6年广东省刀剪和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及其生产企业名单.xls
广东省质监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