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手机、电池、导航仪/汽车行驶记录仪等3种产品质量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发布。
一、手机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等5个地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手机产品。经检验,4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6.7%。
本次抽查依据GB 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2450.1—2008《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移动台及其辅助设备》、GB/T 19484.1—2013《800MHz/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 1592.1—2012《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 1595.1—2012《 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部分: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 2583.14—2013《 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第14部分 LTE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YD/T 2407—2013《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要求》、YD/T 2408—2013《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测试方法》以及经备案及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手机产品的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收集消费者通讯录,收集消费者通话信息,收集消费者短信,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具有收集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等信息,收集消费者图片信息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4批次,涉及手机的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直插式设备,发热要求,抗电强度,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和电信端口的传导骚扰,辐射骚扰场强,静电放电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抗扰度,收集消费者通讯录,收集消费者通话信息,收集消费者短信,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等15个项目。
二、电池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惠州、东莞等4个地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电池产品。经检验,7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3.3%。
本次抽查依据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电池产品的额定容量测试、高温外部短路、过充电、重物冲击、热滥用、过压充电、欠压放电、外部短路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涉及到电池产品的额定容量测试、重物冲击、高温外部短路、热滥用等4个项目。
三、导航仪、汽车行驶记录仪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等7个地市80家企业生产80批次导航仪/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经检验,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8.8%。
本次抽查依据GB/T 19392—2013《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JT/T 794—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GB/T 19056—2012《汽车行驶记录仪》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导航仪产品的启动时间、位置更新率、效率、路径规划功能、路径引导功能、振动(垂直方向)、安全性、辐射骚扰场强(300MHz-1GHz)、传导骚扰、电源线电瞬态传导(仅选择脉冲1& 脉冲4)、静电放电抗扰度等11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的显示功能、打印输出功能、行驶记录性能、电源电压适应性、耐电源极性反接性能、耐电源过电压试验、高温放置试验、恒定湿热试验、振动试验(垂直方向)、冲击试验、抗汽车电点火干扰、静电放电抗扰度等12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5批次,涉及到导航仪的振动(垂直方向)、辐射骚扰场强(300MHz-1GHz)、传导骚扰、电源线电瞬态传导(仅选择脉冲1& 脉冲4)及静电放电抗扰度等5个项目;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打印输出功能、抗汽车电点火干扰、静电放电抗扰度等3个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年广东省手机、电池、导航仪/汽车行驶记录仪等3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企业名单
2.2016年广东省手机、电池、导航仪/汽车行驶记录仪等3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