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通知公告:
  • 当前位置:首页 >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

    对检测机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

    编辑日期:2016-05-19 15:47:05 来源: 东莞市质监局    

        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受检单位提出的异议予以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