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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警示

    冷冻食品有冰晶别买

    编辑日期:2015-11-02 17:37:33 来源: 质检总局    

        许多市民在挑选速冻食品时,不注意看生产日期,这可不是个好习惯。质检专家提醒消费者,速冻食品如果保存环境发生变化,很难保证其不变质。比如消费者常接触的速冻水饺,一般标明在-18℃下可以保存3个月。其含义是:只要出厂后一直保存在-18℃,那3个月之内就不会发生明显的质量问题。但实际上,不少产品在运输、储存等环节,无法保证一直处在-18℃的环境中。有的产品甚至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解冻现象,经商家重新冰冻后再销售,这肯定会影响其品质。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袋子上打印的出厂日期,尽量选择一个月内的产品。含脂肪越高的食品,越要注意新鲜度。

        另外,专家提醒大家,如果在超市冷柜中发现速冻鱼、肉、虾等商品包装内出现了冰块和冰晶,饺子、馄饨等表面出现开裂的现象,说明食物品质已经明显降低,口感风味将大打折扣。如果继续存放下去,含脂肪的内部馅料接触氧气,可能发生明显的氧化变味。因此,大家在购买时切记要细看商品的状态,那些已经结成 “冰砖”的最好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