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质量、知识产权、标准化等相关工作战略部署,聚焦我市“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定位,逐步建立起具有东莞特色的质量和品牌优势,《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2年2月8日出台印发,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督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历经实施评估论证、部门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财政绩效评价、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市政府专题会审议等程序,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完善了《办法》。新修订的《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5年2月6日印发,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现就《办法》修订背景、内容和资金分配原则等解读如下:一、修订的背景
2022年2月,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个部门一个专项”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整合机构改革前散落在质量、商标品牌、专利等领域的相关政策,采取了“1+2”方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办法》和《两个细则》。《办法》实施以来,有效激活我市质量、知识产权发展动能,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质量工作方面,2022年获得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国务院督查激励;连续7次在省对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近3年的得分居全省第2位;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233项,居全省第2位;国家级检测中心8个,居全省第3位;获得各类有效认证证书约10万张,居全省第2位。
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成功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连续三年在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截至2023年底,东莞发明专利有效量为6.64万件,居全省第3位;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3.68件,居全省第4位;全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60.8万件,居全省第4位,各项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
由于《办法》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持续发挥专项资金资助对我市质量、知识产权工作支撑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办法》进行全面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办法》延续原来“1+2”方式,即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质量提升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两个实施细则。《办法》修订主要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原则性事项,分为10章42条,围绕资金项目预算、分配、使用、核拨、绩效及监督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质量提升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两个实施细则主要明确了项目设置情况,包括质量、知识产权具体资助项目的支持范围、申请条件、资助奖励方式与额度等内容。项目设置是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分为质量、知识产权两方面:
(一)质量项目设置情况
新修订质量提升战略实施细则,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领域资助,分为4章21条,包含24个质量资助项目,具体如下:
1.为打牢计量基础,提升社会提供稳定的计量检测与管理的能力,提供质量优势的基本保证,设置了计量技术规范、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制高端仪器仪表等3个项目。
2.为提升标准供给,提高产业生产效率,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提升企业在行业中地位,提高标准的国际化,对标世界先进水平,设置了国际标准化奖项、国内标准化奖项、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准制修订、省级以上标准制修订、市级标准、先进企业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创新型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等12个项目。
3.为提高检测认证能力,服务于制造业质量控制和产品研发需要,满足市内对高端检测能力需求,打造一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助推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设置了实验室资质、质量标准实验室、高端检验检测公共平台等3个项目。
4.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全链条质量协同升级,支撑产业升级、加强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设置了政府质量奖、质量提升、质量工作研究、承办重要会议活动等4个项目。
5.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在质量领域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按照国家、省级上级机关明确要求由地方承担的工作项目,设置了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先进标准+认证”等2个项目。
(二)知识产权项目设置情况
新修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细则,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环节进行全链条资助,共4章25条,包含18个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具体如下:
1.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培育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设置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地理标志、商标国际注册等4个项目。
2.为有效提高我市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助力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我市区域特色品牌发展,分别设置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金融、证明(集体)商标运用等3个项目。
3.为加快构建我市“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设置企业和个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认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展会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6个项目。
4.为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以先进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设置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
5.为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程度,设置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3个项目。
6.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按照国家、省级上级机关明确要求由地方承担的工作项目,保持承接知识产权新工作任务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专门设置知识产权重大专项资助项目。
三、主要修订特点
(一)质量战略实施细则方面
1.推进企业提档升级。根据企业发展不同阶段提供由初始到高端的规划路径,例如标准化制订和政府质量奖类别的项目满足从培育到市级、省级、国家级,甚至国际级的各个层级需要,帮助中小企业不断成长、做大做强。
2.贴合质量品牌打造。运用“先进标准+认证”的方式打造“东莞优品”,是我市品牌建设工作的重要措施和尝试。引导企业使用质量指标高于国家标准的产品标准,以及强化企业的质保、管理、创新能力,引导中小企业走品牌建设之路,达到发掘和培育一批高质量的东莞产品品牌、提升企业质量品牌竞争力的目的。
3.围绕产品质量提升。及时发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为主动干预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提供有利条件,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中小微企业实施质量精准帮扶,破除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障碍性问题,提升产品、企业和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细则方面
1.实现关键环节全覆盖。资助项目聚焦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服务等关键环节,新增对应资助项目,为创新主体在发展关键节点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力求更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进一步助力企业自主创新。
2.扩大资助对象范围。资助对象拓展为我市中小微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及后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倍增计划”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
3.实施分类分级资助。在资助对象方面,对处于知识产权发展周期不同阶段的各类创新主体针对性设置资助项目,满足不同阶段创新主体资助需求。在资助金额方面,在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化方面根据企业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评价级别分别予以对应金额的政策扶持,进一步明确项目资助方向,提高资金应用效益。
四、资金分配原则
根据工作重点和年度预算批复,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目,以合理的方式调整核定最终奖励额和资助额(按项目申请顺序、在最高资助标准内按比例调整资助及奖励金额、竞争性分配、分期拨付等原则进行综合调配),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五、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联系市市场监管局对口业务科室,联系方式如下:
(一)质量战略实施细则方面
政府质量奖、质量提升:质量发展科0769-23109797;
标准化项目:标准化科0769-23109500;
计量项目:计量科0769-23109599;
实验室资质:认监科0769-23102910;
检验检测平台:科信科0769-26986403;
产品质量技术帮扶:质量监管科0769-26986032;
广告产业园:广告科0769-26986822。
(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细则方面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科0769-26986518;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知识产权促进科0769-26986676;
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769-2698650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