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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新闻

    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消保条例》宣贯工作

    编辑日期:2024-11-06 09:24:29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消保条例》宣贯工作,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

      一是多层次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制定培训方案,将消费维权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采取组织集中学习、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组织消委会全体委员学习《消保条例》,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全系统消费维权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消保条例》,通过深入剖析《消保条例》的重点内容和关键条款,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二是多渠道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与东莞巴士合作推出“消法实施条例普法巴士”,在市局东区二楼打造消费维权教育长廊,并通过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消保条例》相关解读文章,进一步扩大《消保条例》宣传范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多方位行政指导,强化企业责任。通过走访企业、举办座谈会、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企业详细讲解《消保条例》的相关规定,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消保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针对各类消费投诉热点,组织召开重点投诉企业约谈会,向企业普及《消保条例》,发放合规经营提示,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截至目前,已印制相关宣传资料2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