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本次抽查了东莞市内1598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2417批次产品。经检验,发现119批次产品存在实物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92%。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或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
本次抽查不合格情况的产品及生产或销售企业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东莞市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的产品及其生产或销售企业信息.doc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