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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种设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证后监督抽查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07-15 16:57:01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粤市监特设〔2020〕3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相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为加强对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获证单位持续满足许可条件和提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及其他特种设备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证后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方式

      以许可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以及工作质量等内容为重点,采用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

      二、抽查对象

      以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和日常监察、检验、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上一年度的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省局许可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含改造、修理)单位,特别是一年内新取证和变更、换证的单位。

      三、抽查时间

      2020年7月至10月。

      四、抽查人员组成及安排

      抽查组由至少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持证监察员和两名特种设备行业专家组成。监察员由地级以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选派,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组长由被抽查单位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持证监察员担任。抽查日期经抽查组组长确认,在抽查前一天通知被抽查单位。抽查发现的问题,由抽查组跟踪落实整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五、抽查费用

      监督抽查工作的费用由省局承担,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纪律

      抽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得接收被抽查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和现金,以高度的责任感保证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被抽查单位对抽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特种设备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锅炉生产单位监督抽查,王益科  020-38835620

      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林锋  020-38835634

      压力管道生产单位监督抽查,周大虎  020-38835631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杨赤民  020-38835650

      电子邮箱:gdsjj_tzsbc@gd.gov.cn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