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5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76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提高企业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东莞市质量协会联合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24年8月28日在松山湖举办了第四期“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培训班”。
本次培训精心设计了课程体系,涵盖了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多个方面,吸引了来自全市多家企业中高层质量主管领导及生产、销售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与。
为办好本次培训,市质量协会特别邀请了资深战略经营管理顾问、广东博观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段国强担任主讲嘉宾。段国强老师具备多年的专业培训咨询经验,曾在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职务,以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搭配实践经验,为学员们呈现了一场精彩课。他巧妙运用生动案例,让质量安全学习变得既有趣又高效,赢得了学员们的赞誉与好评。
当日上午,学员们深入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权威解读,使学员们对质量安全法律体系有了更清晰和深入的理解。段国强还指出,国家鼓励企业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对于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政策给予表彰和奖励。这一政策导向,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午,则聚焦于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通过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与76号令的深入解读,以及配套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内容的详细讲解,让学员们对如何构建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路径。此外,培训还涉及了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要求等实操性内容,为学员们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指导。
培训结束后,还组织了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的考试环节。通过考试的形式,对学员们的学习成果进行了全面检验。重点考察学员们对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实际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
市质量协会表示,希望通过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与质量安全员系列培训,让相关生产企业对质量安全法律体系有更加清晰和深入的理解。未来也将继续为会员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质量安全培训服务,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放心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