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实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公告》(粤质监通告〔2017〕45号)要求,自2018年1月5日起,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 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实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公告
东莞市质监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