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鲜蛋等5类食用农产品共6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7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
本次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25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水果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水产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鲜蛋4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厚街青利粮油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5.89μg/kg;东莞市厚街邓三副食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5.99μg/kg;东莞市樟木头玉记海鲜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562.98μg/kg;东莞市沙田彬记鱼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2.56μg/kg;东莞市沙田明记鱼档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检出值为23.95μg/kg;东莞市虎门陈日建水产店销售的福寿鱼(淡水鱼)、皖鱼(淡水鱼),氯霉素检出值分别为0.6μg/kg、0.21μg/kg;东莞市虎门毓记鸡蛋店销售的红心土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2.46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4.43μg/kg;东莞市石龙郑财义冰鲜鱼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3.80μg/kg;东莞市虎门江潮水产品店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1.81μg/kg;东莞市茶山龙达海鲜档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864.43μg/kg。以上不合格检验项目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樟木头顺文冻肉店销售的鱿鱼,镉检出值为2.3mg/kg;东莞市虎门为记水产品店销售的鱿鱼,镉(以Cd计)检出值为3.1mg/kg。以上不合格检验项目标准规定为≤2.0mg/kg。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长安李呈武蔬菜店销售的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059mg/kg;东莞市虎门祖云蔬菜店销售的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026mg/kg。以上不合格检验项目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虎门绍英蔬菜店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33mg/kg;东莞市虎门刘光宝蔬菜店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为0.32mg/kg。以上不合格检验项目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望牛墩明记家禽档销售的鸭肉,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检出值为201μg/kg;东莞市洪梅青龙副食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4.2μg/kg;东莞市麻涌月娥禽蛋档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15μg/kg;东莞市中堂唐记鸡蛋档销售的普通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16μg/kg;东莞市南城湘林食品店销售的农家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57μg/kg;东莞市高埗汉友鱼档销售的福寿鱼(淡水鱼),氯霉素检出值为1.16μg/kg;东莞市东城刘还海鲜档销售的明虾(海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3-氨基-2-噁唑烷基酮)(AOZ)检出值为11μg/kg。以上不合格检验项目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堂群娣蒜头姜档销售的长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074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东莞市南城云峰蔬菜档销售的菠菜,阿维菌素(B1a和B1b之和)检出值为0.73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东莞市东城小海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铅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东莞市东城桂琼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铅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的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对相关的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中没有腐烂的部分,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